7.4物业的正式验收接管
7.4.1物业接管小组组长在图纸资料,房屋及分户和公共设备设施均完成验收后,制做《房屋及共用设施竣工和接管验收交接表》和《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物业即正式接管。
7.4.2《物业整体移交验收表》应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三方签章后各执一份。
7.4.3 物业公司同建设单位和保修单位签订三方保修协议,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
7.4.3.1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在质保期间对保修单位进行监督、考核工作;
7.4.3.2质保期满,根据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双方签订的意见确定质保款项的支付;
7.4.4物业公司各专业部门将收集汇总的基本资料移交资料管理人员与移交资料一并归档。
7.4.5物业工程部依据已移交设备设施着手编制《机电设备清单》。
7.5物业正式验收接管后,物业交付给业主前,建设单位基于任何考虑对物业进行改建、增建,接管小组组长均需要求建设单位事先提供改建、增建设计资料及委托施工单位的证明、施工计划等,并在施工完毕时对改建、增建部分按7.2~7.3的要求进行补充验收。